114學年度獎學金資訊─to學生
請同學務必注意截止日期,系辦收件時間到截止當日的下午5:30,為求公平公正,過時不候
114學年度獎學金資訊─to學生(此為本學期最新資訊,請依收件截止時間送件)
| 獎學金名稱 | 申請資格 | 條件限制 |
系辦收件 截止時間 |
繳交資料 | 相關法規 | |
| 亞德克有美 |
大一新生 114-1分配名額數如下: 中文(1名) 文創(1名) 社發(2名) 視藝(2名) 英語(1名) 音樂(1名) 原專(1名) 應日(2名) 應英(1名) |
高中最後一學期學業成績排名前五十,學期平均及格,無小過以上紀錄 |
10/2(四) (已截止) |
1. 申請表 2. 學生證影本(本人簽名) 3. 高中最後一學期成績單 4. 其他: (一) 全戶戶籍謄本 (二) 家庭失業者檢附家庭失業證明文件 (三) 遭受各種天然災害者檢附各種天然災害戶證明文件 (四) 家庭弱勢者檢附身心障礙人士與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 (五)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清寒證明書) (六) 其它重大變故者檢附其它重大變故事件證明文件 (七) 其它 |
倘有學生經系主任或導師了解後發現經濟狀況真的不太好,且又拿不出相關證明,若是系主任或導師願意幫他出具證明,生輔組師長證明單,請洽生輔組。 | |
| 續領學生 | 前一學期已受領,學期成績及格,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小過以上記錄 (休學、退學、延畢不符合續領資格) |
10/2(四) (已截止) |
1.前一學期成績單 2.獎懲紀錄 |
原受領本助學金之學生若不符續領資格或放棄續領,將永久喪失領取本助學金之資格,爾後不得再申請遞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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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產生缺額,請先轉告系上同年級的學生,可以辦理遞補申請。 請系所就申請資料排推薦順序後送院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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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額遞補 限同年級學生申請,每系最多可送4名 |
同大一新生,惟成績標準改採計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小過以上紀錄 | 1. 申請表 2. 學生證影本(本人簽名) 3. 前一學期成績單及獎懲紀錄 4. 其他佐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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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平沼助學金 |
本校在學生 (此獎學金限領一次) |
前一學年在校學業平均及操性平均80分以上 |
9/15(一) (已截止) |
1. 申請書 2.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正反影本(本人簽名)/在學證明 4. 優異表現證明或其他獲獎證明 5. 個資運用聲明暨同意書 6.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
此獎學金限領一次,曾受領過無法再申請。 | |
| 寶島陽光 |
大學部2名 (如有2班可送4名)日碩班2名 ╳進修部、碩專班 ╳缺額遞補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所有學科科目及格 |
10/2(四) (已截止) |
1. 獎學金申請表:請於表中詳述若取得獎學金後的使用規劃。 **獎學金申請表務必使用新版表格** 5. 參與綠能或環境永續相關競賽、計畫、檢定等相關證明 (補充說明:檢附資料為大學/研究所就讀期間所取得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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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田精密 |
每系1名 大學部、日碩班 |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及操行平均80分以上 |
09/24(三) (已截止) |
1. 申請書 2. 中低收入戶證明/家庭狀況事實陳述 3.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 4. 存摺封面影本 |
需經系所會議審查 | |
| 邱文助獎助學金 | 錄取本系碩士班且完成註冊者 |
新生 本系大學部畢業生 (此獎學金限領一次) |
10/31(五) |
申請人於完成新生註冊後至當年十月底前申請,經審核後於當年十二月底 前頒發獎學金及獎狀。 |
系所需經會議審查。 | |
| 甄試入學前三名者 |
新生 視覺藝術碩士班 ╳缺額遞補 (此獎學金限領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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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入學前三名者 |
新生 ╳缺額遞補 (此獎學金限領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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