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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文化中心109年(1-6月)展覽檔期開始受理申請

受理時間:108年4月1日起開始受理至4月30日截止。(週六、週日、假日不收件,以郵戳為憑)

開放場地:至真堂一、二、三館、至高館、至上館。

申請資格:凡藝術工作者或其代理人均得依規定提出申請

送件內容:申請展出作品創作內容、媒材不拘,以最近三年以內創作為原則。

送件方式:
1、請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文化中心管理處展覽課索取展覽場地申請使用注意事項及申請表格或上本局官方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khcc.gov.tw/最新消息、http://www.khcc.gov.tw/為民服務-申辦須知及表單下載處)。
2、請於規定送件時間內親送或以掛號郵寄方式(郵戳為憑)將申請表紙本、電子檔(word檔)及作品圖檔光碟(作品圖檔請勿用手機拍攝)各乙份送至收件單位。

送件地點:本局文化中心管理處展覽課。(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洽詢資訊:電話:07-2225141轉分機8905、8906、8268
mail:exb@mail.khcc.gov.tw
審查及公佈:審查結果本局將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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