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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媒體設計產業學程

 

國立屏東大學視覺藝術學系數位媒體設計產業學程實施計畫

 

1069 22日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61024日人文社會學院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106 1116106 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設置宗旨】:

為配合執行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視覺藝術學系(以下簡稱本學系)擬開設數位媒體設計產業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為學分學程,旨在強化學生數位媒體設計職場實務競爭力,落實學用合一教學理念。

二、【學程類別】:學分學程。

三、【參與單位】:人文社會學院視覺藝術學系、百世文創股份有限公司(產學實習企業)與智凰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產學實習企業)。

四、【學程負責單位】:人文社會學院視覺藝術學系。

五、【課程規劃】:

(一)採隨班附讀方式修讀本學程之課程,課程內容如附件課程規劃表。

(二)授課師資由參與單位專、兼任與業界教師共同授課。

六、【修讀條件】:本校大學部大三以上學生皆可申請修讀。

【修讀期間】:10681日起至108731日止。

八、【招生名額】:招生大學部三年級學生,最多三十名。

九、【所需資源】:由參與單位負責。

十、【行政管理】:學生修習本學程之選課及成績處理,悉依本校選課須知及學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申請程序】:

(一)申請期限:欲修讀本學程之學生應於本學系學程公告之申請期限內辦理申請。

(二)申請流程:填具申請表向本學系提出申請,經本學系審核後,提送錄取名單由教務處彙整經行政程序核定。

十二、【學程審查認定方式】:

(一)依本學程之課程規劃表應修滿附件所列共十一門課程,總計修畢二十八學分,始得核予本學程證明。

(二)修讀本學程前曾修習同名課程者,得申請扺免。

(三)修讀本學程之學生於畢業時,得提出歷年成績單,向本學程負責單位申請產業學程證明書,經本學程負責單位審查無誤後,送請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核發作業。

十三、【計畫修正程序】:

本實施計畫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視覺藝術學系


 

 

 

 

1061122日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1061212日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會議通過

107111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7226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視覺藝術學系數位媒體設計產業學程課程規劃表

 

開課單位

課程名稱

授課學期

學分數

選修別

視覺藝術學系

電腦遊戲設計

三上

3

視覺藝術學系

3D角色動作

二下

3

視覺藝術學系

虛擬實境遊戲設計

三下

3

視覺藝術學系

數位插畫

三下

3

視覺藝術學系

畢業製作

三下

4

視覺藝術學系

業界實習

大三暑假

2

視覺藝術學系

3D美術設計

四上

3

視覺藝術學系

3D動畫專案製作

四上

2

視覺藝術學系

畢業製作

四上

4

視覺藝術學系

3D動畫專案製作

四下

2

視覺藝術學系

畢業展演

四下

1

總學分數:28學分

 

備註:

     1. 業界實習必須於暑假期間至合作企業完成至少320小時實習課程。

     2. 每科必須達75()以上,始達本學程授予本學程證書門檻。